我姑妈骑电动车下班的途中,由于视线模糊,没有看到前面有障碍物,结果连人带车撞到上面受伤了,她的情况属于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呢?

浙江 - 台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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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台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1-26 00:4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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