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是否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是不是都是可以分割的遗产?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香港 - 新界 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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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关于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分配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020-11-18 19:5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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