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婚姻,我和我丈夫最终还是无法继续携手走下去,马上我们就要离婚了,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他负责支付抚养费,用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吗?

云南 - 德宏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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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百科

地区:云南 - 德宏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0-11-01 01:4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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