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和婶婶都是同一个村的普通农民,两人结婚后自立门户,村集体给他们分配了一间宅基地自建房,现在由于房屋老旧不堪打算进行翻盖,能否使用新的宅基地或扩建宅基地建设新房?

内蒙古 - 兴安盟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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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0-10-27 12:5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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