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子因为发生事故暂时被交警给扣住了,时间也蛮久了,自己没算过,现在可以拿车子了,但是却跟我要停车费,这是什么原因,是停在了收费的地方吗?

浙江 - 舟山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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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谈判法务

地区:浙江 - 舟山

交警部门因处理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无论是交警部门自行保管,还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保管,均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收取停车费。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0-10-27 00:4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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