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有一起借款纠纷,因为债权人担心他逾期不还之后转移财产,于是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同学对这个财产保全有异议的话,应该怎么做?

湖北 - 十堰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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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十堰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2020-10-26 19:3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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