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做无创人流的时候,因为医护人员将麻药数量打错,导致王某手术过程中清醒,此事事件被定义为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此类医疗事故责任是否属于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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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疗事故责任过错责任 根据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020-10-24 18:1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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