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晚上喝醉了酒,开车回家的时候把别人给撞了,后来对方家属报警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吗?

台湾 - 台中市 行驶证
1位律师回复

保险索赔法律服务

地区:台湾 - 台中市

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同时,又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 3 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

2020-10-18 16:19:1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台中市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