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现在还只有十七周岁,还是个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在这边的一家饭店里面当服务员,这是不是属于童工?法律上对于童工的定义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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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020-10-09 02:3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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