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每天都因为孩子以及财产,债务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我们已经收到了邻居好几次的投诉了,我实在是不想再和他吵下去了,所以我打算去法院上诉离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吗?孩子的抚养权会给谁呢?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是如何分割的呢?

浙江 - 嘉兴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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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020-09-30 00:1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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