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的金额在两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就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了,被害人可以报警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该司法解释同时由规定,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又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数额。说白了,就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数额,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规定的,需要遵守当地规定。如广州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四千元以上。
2020-08-12 06:59: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