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姐姐前几天在斑马线上行走时,突然冲出一辆电瓶车撞向我姐姐后骑车逃逸,而我姐姐被电瓶车撞击后摔倒在路上,被正在行驶的小轿车卷入车底,双腿被小轿车碾压至骨裂。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谁来承担事故责任和医药费?

江西 - 景德镇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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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景德镇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2020-08-12 06:5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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