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县城工业园区汽车配件厂上班,因为家里有事他向工厂请假提早离岗,在骑自行车返回家中,与公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他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可不可以算工伤?

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1位律师回复

卓越法务平台

地区: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

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六款中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也就是将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也纳入到工伤认定的范围。  同时还规定有一个限制性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

2020-08-10 13:07:5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锡林郭勒盟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