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叔的儿子今年12岁,患有间歇性的精神障碍,平时交流没有障碍,他在学校还是正常读书的。有一天他突然不知道什么情况,自己从2楼跳下来导致双腿骨折,请问学校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 - 金华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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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助手

地区:浙江 - 金华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成年人在学生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
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者管理瑕疵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3、该人身损害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0-08-08 07: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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