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我半年多前借给好友张某2万块钱,张某立下借条双方签字确认,半月前已到约定还款的期限,可是他却以各种理由不断搪塞与推脱,这几日更是无法联系上他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追回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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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能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2020-06-22 23:3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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