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家公司,原来真要缴纳税费的,但是现在把经营税都改成了增值税,刚好我们公司今年盈利很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起征点,幅度相关规定是什么?

湖北 - 省直辖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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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诉讼咨询

地区:湖北 - 省直辖

增值税专票新规针对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2020-06-02 23:59: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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