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失踪后债务人的财产怎么办
1、财产首先由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
2、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并且代管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因为代管人的过错导致财产受到损失的,代管人应当赔偿债务人的损失。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申请变更代管人。
(二)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向谁讨债
虽然债务人失踪已经被依法被宣告失踪,但是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得到实现。那么债权人在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后该怎么做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也就是说,对债务人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以获得债权实现。如果财产代管人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除了有宣告失踪意外,其实还有宣告死亡,不同的宣告自然也就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另外不管是宣告失踪还是宣告死亡,其实都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宣告才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宣告公民失踪的。
2020-05-29 12:55: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