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是一家私营小公司的老板,最近由于经济问题与一家合作伙伴公司闹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弟弟败诉,要求立即赔偿对方财产损失,并且将弟弟的两套房产扣押了,其实她们之间的经济纠纷不过几万元,用得着扣押几百万的房屋吗?

黑龙江 - 伊春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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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定》第39条也规定,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查封规定》第21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被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2020-05-18 19:2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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