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结婚后,很想生一个儿子,但是连续两胎都是女儿,于是不听劝阻,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管理规定,超生第三胎,现在被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应该按照什么进行办理?

山东 - 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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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生二胎的法律法规: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020-05-15 16: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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