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1)委托方应提供满足鉴定要求的材料;
(2)委托方与鉴定人协商有关事宜,并将可能存在的分歧以书面形式(鉴定协议)达成共识,商量鉴定报告时间指工作日(除双休日及法定假日,若因材料不全等由委托人和被鉴定人所造成的鉴定程序无法进行,鉴定期限将进行延长);
(3)委托人和鉴定人签字、盖章、委托人缴费;
(4)鉴定人采集被鉴定人血样,完成受理。
2、鉴定
(1)受理后,由鉴定人对鉴定材料进行检测。
(2)进入相应鉴定流程。
3、领取报告
(1)若由委托人自己来领取,领取报告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等)、司法鉴定协议书;
(2)若由他人代领,需在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时说明,领取报告时需提供当事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等)、司法鉴定协议书。
2020-05-07 14:0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