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闭企业破产清算

浙江 - 舟山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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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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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苏州 咨询解答:806条


公司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倒闭企业的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因此,企业如果破产的话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破产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债权不能够得到保证,法律都有针对相关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规范,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倒闭企业也是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进行债务的清偿的。

2020-05-07 14:0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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