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最近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一名外地女子,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情投意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谁知道婚后发现该女子在老家结过婚,现在有丈夫而且还生过一个孩子,对方明显犯了重婚罪,哥哥提出离婚时,是否可以在财产分割时主张损害赔偿?

广东 - 汕头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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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有过错方应当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的。

2020-04-16 13:3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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