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是从公公婆婆那边继承过来的房子,平时也不用于居住,只是用于出租,遗嘱上面写明是给到儿媳妇的话,对于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湖北 - 宜昌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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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宜昌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020-04-13 22:1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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