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才知道,妻子背着我,把我们一套在老家的房子卖掉了,买家连过户手续都办好了,那我还能追回这套房子吗?我因为这个事情要跟老婆离婚,那我能要求老婆赔偿吗?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她父母以前单位分配的,后来我和老婆买了下来,但是名字还在父母名下,那这个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宁夏 - 银川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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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020-04-11 17:2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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