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同居10年然后有了小孩,今年刚刚满8岁但是我们在同居的时候,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那么像这种情况,如果我想和我现在的丈夫分开的话,我是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呢,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又该怎么处理?

湖北 - 武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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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法务顾问团

地区:湖北 - 武汉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0-04-01 10:0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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