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家前两天家里进了一个小偷,还好他赶回来及时发现了,两个人扭打在一起,弄坏了很多东西,小偷被抓住了,现在又遭到刑事起诉,他想让小偷承担赔偿,物质损坏的责任,他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可以让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吗?法院会受理吗?

江苏 - 泰州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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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律顾问

地区:江苏 - 泰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020-04-21 05:2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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