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打工谈了一个外地的女朋友,两人同居在一起三年多也没有去领结婚证,同居期间钱物全部是集中在一起花,现在两人闹矛盾要分开了,财产如何分割?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之前赠送的礼物吗?

云南 - 红河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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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法务

地区:云南 - 红河

没有结婚的男女在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2020-03-15 13:4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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