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他的儿子继承了大伯的房子之后,他也没有卖这个房子,最近想要把这处房子给出租出去,没过多久跟租赁对方的房子也签订了一份合同。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缴纳相应的租金。他的儿子该怎样才能追究对方未缴纳租金的违约金?

江西 - 宜春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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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承租人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020-02-26 10:1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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