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天天在开车的时候,遇到一个新人鞋穿马路。结果躲避不及将他撞伤。陈某的车买了保险。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如何赔偿对方的损失呢?超出理赔范围的金额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能证明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人已经作出必要的处置措施。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按照哪些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 - 金华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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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2020-02-19 19:3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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