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有差不多五年了,我们一开始还是很恩爱的,之后的几年因为公婆亲戚等原因,导致我们实在不想再在一起了,我提出离婚,他说可以,但他们家要求我返还彩礼钱,我们家的人也说了,返还彩礼钱可以,必须先还我们嫁妆钱,就这么一来二去吵的不可开交,我现在就想问问,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解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 - 三门峡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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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答疑法务

地区:河南 - 三门峡


一、彩礼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二、嫁妆《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2020-02-14 18:4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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