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丈夫生意失败后脾气变得愈发古怪了,经常在家里动不动发脾气摔东西还不能说他,如果我俩离婚了,都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吗?两岁女儿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湖北 - 恩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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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恩施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0-01-13 08:0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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