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持续半年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快要申请破产了,还有很多未到期的债权,啥时候开始停止计算利息?仲裁还未判决的债权,债权申请人可以进行申报吗?公司职工的债权要不要申报?连带债权人要一起申报吗?

云南 - 怒江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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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法务

地区:云南 - 怒江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职工债权不必申报。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2019-12-25 22:0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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