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的时候,学校为了建教学楼,学校领导以我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写明了由学校还款,当时也说了这个和我没关系,学校会负责,到了还款时间,学校却说没钱还款,信用社起诉判我在2008年12月13日前偿还本金,利息并负担诉讼费,学校负连带责任,当时我也不懂这个,我现在该怎么办?

江苏 - 徐州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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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优选法务

地区:江苏 - 徐州

信用社起诉判决你2008年12月13日前偿还本金、利息并负担起诉费,学校负连带责任是不错的。学校要不主动承担,法院执行你了,你还可以起诉学校归还你。

2019-11-18 20: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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