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隔壁邻居在因公共面积的占用问题在打官司,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这个公共面积进行鉴定,那么这个鉴定产生的费用是需要谁来负担呢?

宁夏 - 银川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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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答疑法务

地区:宁夏 - 银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19-11-10 13: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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