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孩子,年纪刚满十八岁。读书不好好读,出去跟人混社会,和我另一个朋友的儿子打架。把人家打伤了,倒是不是太重。我另一个朋友家里报案了,然后起诉了。说要判一年多,后来我朋友怕了,赶紧给对方家送钱,又去求人家原谅,后来我另一个朋友心软就答应了,在派出所达成的和解。请问这样的话可以轻判。或者不用坐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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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规定,
1、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019-11-04 12:1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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