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爸爸的超市打工,房子是我爸的,后妈也在这里帮忙,他俩一直没领证,08年的时候,我从原单位签了合同,但一直没续签,所以我辞了职,来到了爸爸的超市,后妈一直惦记着房子,她有资格分吗?我听人说,对于原单位可以要补偿金,可以吗?

云南 - 红河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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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谈判法务

地区:云南 - 红河


一,如果房产人还是你爸爸,她是不能分的。
二,08年合同签了几年,如果期满未续签,一年以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解除须付经济补偿金

2019-10-25 23: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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