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块水域,承包了一片范围的灌溉工作,我们乡镇另一人和我干一样的活,承包区域边界重合有争议。对方起诉我,法院指定另一个地方的法院判,符合民事诉讼关系管辖原则吗?

浙江 - 嘉兴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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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件剖析师

地区:浙江 - 嘉兴

民事诉讼管辖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你们都在一个乡镇,应当是由当地乡镇法庭来审理。但如果发生纠纷的灌溉所在地在另一乡镇,这样也是可以的。另外,也有可能是回避造成的。无论什么原因,你都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管辖异议

2019-10-06 01: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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