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可以转移财产吗?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应如何认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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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您可以主张原公司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并行使撤销权
2、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您需要在知道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019-09-07 13:3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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