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另一公司之间有合作关系,截止目前仍有10万元货款未取回,但另一公司最近因经营不善结业破产,因为某些原因,我在一个半月后才有时间去申报破产债权,但被告知已过申报期,这代表我自动放弃吗

云南 - 大理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讨债专业法务团

地区:云南 - 大理

您好, 破产公告期间,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破产债权,不能笼统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问题中,乙公司未破产公告期间申报债权,其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乙公司补充分配。人民法院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公司承担。所以,破产公告期间,乙公司没有及时申报破产债权,不能笼统的视为自动放弃。

2019-09-02 18:40: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