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在超市买东西捡到一个钱包,发现里面有三千多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我没有还给失主。现在对方要我归还钱财,可以吗?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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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半个月前在超市买东西捡到一个钱包,发现里面有三千多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我没有还给失主。现在对方要我归还钱财,可以吗?


1.您好:您咨询的是不当得利纠纷
2.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的界定,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
(一)一方获得利益;
(二)他方受到损失;
(三)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
3.《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返还不当得利应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就是说,作为利益受害方,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而作为获得利益方,有返还其不当得利的义务。
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9-08-23 07:0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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