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经受校园霸凌,那些女生把她的衣服脱掉拍了视频,我跟校方谈过这件事情,校方协商了要求主谋给我们孩子一点赔偿,但是我觉得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呢?

湖北 - 恩施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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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维权团队

地区:湖北 - 恩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学校如果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019-08-06 0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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