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和,分居了一段时间,离婚的时候,她说她的店铺生意不好,欠了别人不少债务,并且还给我看了一些借条和转账记录,于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我多给了她很多用于还债,后来突然听一个共同的朋友说,她这两年生意做的很不错,挣了不少,我多方打听确实是这样的,请问我还能追回我应得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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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和,分居了一段时间,离婚的时候,她说她的店铺生意不好,欠了别人不少债务,并且还给我看了一些借条和转账记录,于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我多给了她很多用于还债,后来突然听一个共同的朋友说,她这两年生意做的很不错,挣了不少,我多方打听确实是这样的,请问我还能追回我应得的财产吗?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述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019-07-26 02: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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