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感情不和,现在的话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婚前我有两台车和一套房子,结婚后都归为共同财产了。现在离婚了,他抚养子女,但是我还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说不可能的,让我白手出门,不能拿任何东西,我很无力,不知道如何是好?有谁帮下我呢?

云南 - 大理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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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务团

地区:云南 - 大理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2019-06-29 14: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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