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债务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荆州
您好,关于收养关系,我国法律有专门规定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成立收养关系。因为您没有具体说明您和小孩的情况,这个我无法判断。您去派出所的前提是可以解释并证明确实只是想收养这个孩子。关于您支付的一万元,只能向孩子的父亲主张。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