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因突发急病住院治疗,我交了二万元押金给医院,住院期间又交了三万元。母亲出院时我和医院把欠款结清但并未结账。一个月后我去医院结账时发现账户上二千的押金无故消失。院方出纳坚持已退还,可我并未收到退款。目前我押金的票据丢失,只有回执能证明我交钱,但医院说不交钱也给回执。我们双方的说法法院会如何认定?

黑龙江 - 伊春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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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案依据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将难以作出事实认定,在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法院将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判。所以,如果原告想通过起诉方式追回,则必须想法证明其主张,就要想法举证。如果想举证,通常总会有相关线索,并能取得证据的。应据情作出应对。

2019-05-11 01:1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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