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日之前的一个夜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与另一驾驶员发生碰撞,后双方报警,但20日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情况正常吗?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什么期限内出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该部门一直不出示,我们应当如何处理?

河南 - 信阳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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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河南 - 信阳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如果对方一直未出具认定书,您可以到交警部门咨询。如果对方怠于履行职责的话,您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2019-04-16 16:2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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