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时帮同事在其借款单上签字(未标明是担保人,现在我接到法院传票(民间借贷纠纷案)起诉,我现在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您2020年在同事借款单上签字但未标明担保人身份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签字位置、内容无法明确体现担保意图,通常不认定为担保关系。您未收到款项,借贷时间已过6年,可能已超诉讼时效。建议您应诉时重点抗辩:签字非担保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已过。准备材料包括借款单复印件、您未收款证明、同事身份信息等。开庭时强调签字仅为见证或证明,无担保合意。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