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福建律师 > 福州律师 > 晋安区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李祖华律师
    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509室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
    5.0

    来自48人评价

    帮助人数:1664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6077-0253
    更多> #律师简介:李祖华律师,福建平潭人,中共党员,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执业过程中以务实诚信为基本宗旨、以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利益为基本原则,严谨的工作态度,流畅的文笔,受到当事人的称赞和好评。
    咨询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林熙庭律师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6层
    5.0
    帮助人数:16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9-8065-1779
    更多> #律师简介:林熙庭律师,厦门大学学历,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曾任上市公司集团总部法务。律师执业以来为多家民营企业及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熟悉公司各类合同审查和法律风险防控,对公司法、合同法等多领域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事务提供法律支持,谋求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从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案件、刑事案件等。遵循“高效、尽责、优质”的法律服务宗旨,为委托人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有丰富的出庭经验和庭辩能力。成功代理多个福建省内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达到发回重审、法院启动内部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等理想效果,得到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咨询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王露律师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 五一中路138号金钻世家2栋27F
    5.0
    帮助人数:625
    #律师标签: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6007-8423
    更多> #律师简介:王露律师,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熟练的法律技巧。执业以来,经手百余起案件,造就了耐心负责、严谨理性的性格,擅长经济合同、婚姻家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民事案件,又能兼顾刑事和劳动案件。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不戴宝冠,不争荣宠,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咨询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李丹律师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16号万达广场soho区C1号楼20层。
    5.0
    帮助人数:177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0-7587-8676
    更多> #律师简介:李丹律师,男,福州市人,厦门大学法学院毕业,本科学历,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李律师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依据其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谈判席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李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行政、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是位业务范围涉及多领域的复合型律师。一直以“诚信、专业、严谨”为工作作风,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准则,以“避免法律风险、护你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李律师常年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参与处理了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务管理,熟悉现代公司的运作机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能够提供相应领域的法律服务;擅长业务:担任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重大疑难的经济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承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及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对知识产权、互联网法律、高新科技法律规制之相关问题也有深入研究与丰富的处理经验,代理过多起涉及工业产权侵权、计算机取证等疑难问题的案件;执业以来,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仗义执言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赢得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的理念,在法律的职业道路上执着前行。李律师认为,真正的法律,没有贵贱之分,它能将每一个人或法人组织还原成一个平等的公民或组织实体。因此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不要等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才想到律师!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遇到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可保留本律师联系方式,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您的信任就是我的责任,您的诉求就是我的追求!为减少异地办案的劳顿,节约人力、物力及财力,提高办案效率,本律师愿为全国律师朋友及当事人提供在福建省全部市县办案时提供协助服务。
    咨询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周建云律师
    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1505
    5.0

    来自36人评价

    帮助人数:1493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8-0502-7800
    更多> #律师简介:周律师自从事律师执业工作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等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周律师依据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应用高素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实务能力,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不论是在法庭上还是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均展现出专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周律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文书,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又体察细微,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周律师具备丰富的民商、刑事、仲裁等多专业知识背景,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领域,办案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咨询律师
  •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翁萍律师
    福建传瑞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6层
    5.0

    来自70人评价

    帮助人数:3028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1-0603-7110
    更多> #律师简介:擅长办理刑事各个阶段的案件以及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土地房产等争议解决。长期担任法律顾问。执业以来,翁律师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不尽不止”的理念,凭借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客户解决了诸多难题,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一致好评。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晋安区律师 晋安区名誉毁谤律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恶意散布不实言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通过信息网络实施此类行为并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则按寻衅滋事罪论处。诽谤罪虽常针对个体,但若严重损害群体名誉,同样适用。 #损害赔偿 1216次阅读
  • 诽谤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构成诽谤罪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二是对他人名誉造成实际损害;三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四是情节严重,如引发社会秩序混乱或受害人精神受创。简言之,诽谤罪涉及故意散播假信息,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和社会秩序。 #损害赔偿 1411次阅读
  • 若诽谤行为并未得到公安部门的立案受理,那么受害方有权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处理,检察机关会经过严格审查后作出是否应当立案侦查的决策。在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律师代表其向法院提起自诉。中国法律体系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确立了上述权利。 #损害赔偿 907次阅读
  • 诽谤罪乃一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严重犯罪行为。其构成的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首先,必须存在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其次,这些虚构事实需要被广泛传播出去;第三,这种行为给他人的名誉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最后,情节严重性需得到充分体现,方可认定为诽谤罪。 #损害赔偿 848次阅读
  •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诽谤行为的公开性和虚假性,以及对被害人名誉权的实质性损害。若仅为流言,需证明故意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刑罚范围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拘役、管制不等。公众人物面临的诽谤标准更为严格。简言之,诽谤罪需证明公开、虚假的言论严重损害个人名誉,公众人物的标准更高。 #损害赔偿 1254次阅读
  • 在侮辱和中伤案件中,定罪需满足三个关键条件:首先,必须有确凿的攻击性言论证据,如文字记录、音视频或社交媒体截图;其次,需证明受害者名誉受损,这可能包括目击证言或公众评价下降的证据;最后,要有证据表明嫌疑人与攻击性言论之间的直接联系。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启动诉讼的基础。 #损害赔偿 834次阅读
  • 淫秽罪是指由行为者通过采用暴力、威胁或是其它不正当手段对他人进行猥亵或对女性施加侮辱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体涵盖了对他人隐私部位进行触摸的行为,或者是进行其他不恰当的身体接触,以及在公共场合实施的让他人感到羞耻或恐惧的行为。这类罪行严重侵犯了个人的人身尊严和性自主权。 #损害赔偿 1146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