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浙江律师 > 嘉兴律师 > 嘉善县律师 > 嘉善县强奸辩护律师
  • 嘉善县强奸辩护律师-沈莉律师
    沈莉律师 推荐
    浙江开发(嘉善)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五路58号一号楼北面5楼
    5.0

    来自44人评价

    帮助人数:690
    136-2573-7678
    更多> #律师简介:沈莉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于浙江永高律师事务所。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大学法学课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执业以来,先后办理多件民商事、刑事案件,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纠纷、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债务债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以及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嘉兴律师 嘉善县律师 嘉善县强奸辩护律师
  • 男子因嫖娼被捕,将受行政拘留(十日至十五日)并罚款(不超过五千)的处罚。情节轻微者,拘留五日或罚款五百。与未满十四岁女性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明知有严重性病仍嫖娼者,触犯传播性病罪。 #刑事辩护 1203次阅读
  • 犯罪分子若采用威胁、恫吓等手段对受害女性进行精神强制,或利用迷信恐吓、欺诈,甚至利用教育和权力等关系对其进行压迫,使其被迫屈从无法反抗,即构成强迫手段。 #刑事辩护 1175次阅读
  • 普遍看法认为,合法婚姻中的性行为义务并非单向,即使丈夫侵犯妻子性自主权,未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实践中,一般不将丈夫强迫妻子性行为定性为强奸罪,强调夫妻双方的同意和自愿原则。丈夫在无妻子同意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依据现行法规不构成强奸罪。 #刑事辩护 897次阅读
  • 强奸幼童罪指非法侵害幼童权益的严重犯罪,按情节轻重分为两类:初次犯罪者可能被判五年内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如多次犯罪、造成伤害或恶劣手段者,将面临五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 #刑事辩护 848次阅读
  •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强奸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涉嫌强奸罪,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后,若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无再犯风险,或者具有未成年人等法定从轻情节,可能会依法决定不起诉。这一决定体现了法律的审慎和人道主义考量,但并非轻易作出,而是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的综合评估。 #刑事辩护 859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对成年女性使用暴力或威胁实施强奸,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女性实施强奸,将从严处罚;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公共场合当众强奸或在多人共谋下实施强奸,同样面临严厉刑罚;对未满十岁儿童实施性侵或造成严重伤害,亦可判处重刑。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面临相应严厉刑罚。 #刑事辩护 864次阅读
  • 若强奸犯罪行为未予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将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并依法做出决定,同时应将复查结果通知被不起诉人,并抄送公安机关。此乃被不起诉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若其对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可通过申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刑事辩护 1267次阅读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缓刑
    我的价值:积极取证调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涉及到综合评价的过程,既涉及到对被告人人身属性的考量,例如精神状况,道德水平,年龄状况,身体状况,性别情况等方面的考量;也涉及到上述因素案件事实的结合与考量,在本案中,引入被告人乐某某的成长经历,可以从一个侧面发掘出被告人乐某某主观恶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是刑事案件的重点之一,所以,律师能敏锐地从会见被告的过程中及时发掘出有效的价值信息,并上升到庭审中的一种观点和态度,并争取法庭采信,这也是考察律师实践功底的重要表现。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缓刑
    我的价值: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被告,在了解案件事实及阅卷后,找出被告人减轻从轻情节,并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从被告人权益考虑,帮助被告人认罪认罚,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缓刑
    我的价值:通过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介入调查,获取了被告人作为公司员工,执行工作期间造成本次事故的证据,成功将检察院的罪名变更,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让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变更罪名,获得缓刑。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