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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破产清算律师-张居宽律师
    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淮安市健康东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号
    5.0
    帮助人数:11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4-0182-0122
    更多> #律师简介: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咨询专家,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案例包括羁押表现审查、取保候审,缓刑,免于起诉、不起诉等多起刑案。也曾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疑难执行案件也是该团队的重要代理项目,并成功执行到位或解除查封措施,限高、失信等。十几年的执业经历,造就了张律师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其周到的服务意识,使张居宽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其工作业绩连年突出。目前,张律师在房地产、建筑、电线电缆、仪表业等行业领域,担任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及著名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401820122,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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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立案程序涉及严重失职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导致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吊销证照、关闭、撤销等严重后果;引发其他重大损失。满足条件者,应立案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经营 128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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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大多数情况下,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加盖清算组公章,但需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单一自然人股东、外资投资企业董事会或人民法院的备案或确认,或需获得相关法定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和同意。因此,加盖公章并非硬性要求。 #公司经营 1083次阅读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七十岁老者,若符合以下条件,仍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因经济犯罪受刑且刑满未满五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未满五年记录,未曾担任破产清算公司高管并对破产负责未满三年,未曾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对违法行为负责未满三年,且无私人大额债务未偿清。 #公司经营 139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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